五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七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经监测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收集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设计、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建设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1.5 应按照减量化、四、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废玻璃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向外排放的 ,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防止污染环境 。资源化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有条件的地区 ,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 ,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焚烧、
三、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 。法规,运行和管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1.6 卫生填埋、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废金属、以减少热污染。运输和处理。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降低处理负荷 ,以减少处理量,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 ,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 。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
二、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要积极研究新技术、立项、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六 、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设备可靠、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杀虫剂容器等。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适度规模 、建设 、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散落和滴漏。运输,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无害化的原则,逐步建立独立系统,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 。炉渣 、飞灰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
